聚焦核安全!生态环境部举行4龙8官网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4-23 16:28: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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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守牢美丽中国安全防线”。生态环境部安全监管司司长李治国、生态环境部安全监管司司长侯英东龙8官网、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出席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8%,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4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10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

  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0%,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6%,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3%,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7%,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0%龙8官网,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2.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监测的196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82.1%,同比持平;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6%,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二、《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了《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协同应对臭氧层损耗和气候变化,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国际义务,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总量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此次《国家方案》确定的管控物质包括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共9类。其中,前8类物质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第9类物质氢氟碳化物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但却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强温室气体,其全球升温潜能值是二氧化碳的几十甚至上万倍。目前,我国已实现前7类消耗臭氧层物质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正在逐步削减淘汰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

  为实现履约目标,《国家方案》从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进出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任务,例如,在强化管控物质使用管理方面,家电行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为制冷剂的电冰箱和冰柜产品;再比如,在进出口管理方面,除豁免受控用途、原料用途等特殊用途外,不再允许企业进口含氢氯氟烃和国家已明确淘汰的管控物质。

  同时,近日龙8官网生态环境部联合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了修订后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加强跨部门合作,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展现大国担当。

  为统筹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保障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后首次印发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对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碳排放配额分配清缴管理等全环节全流程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作出明确要求,持续增强市场预期,加快推动有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通知》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按年度分行业制定。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后,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同行业和相同种类温室气体管理,避免重复管控。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我部制定的相关规范,组织当地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统筹协调,对新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政策宣贯和专题培训,实现新纳入企业培训全覆盖。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强化新污染物源头防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六大行业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明确了目前需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新污染物,主要指《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的抗生素等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以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的化学物质。

  《意见》规定,对于生产或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公约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要坚决不予审批。对于涉新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优化原料、工艺和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对于已有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要确保达标排放,并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对于有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应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要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预测等。对于虽无环境质量标准但有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要开展日常监控和监测。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各地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并对未按要求开展环评工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非常高兴与大家就核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交流。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于核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年习创造性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2023年习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又强调“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我们牢记嘱托,为保障核安全不懈努力。

  核行业有个理念:“安全和质量是干出来的!”这样的理念在三十多年以前写到了我们的法规里面,“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作为专门的核安全监管部门,我们积极督促各核电集团、的营运单位和建造单位,认真履行他们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绝对责任、最高标准、体系运行、经验反馈”的要求,确保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实现高水平核安全。

  共同确保安全,也是我们监管部门的责任。我们坚持完善法治、依法治核,我们国家有专门的《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规体系既接轨国际又符合国情,已经覆盖了核能开发利用各个领域。我们有效运转核安全管理体系,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我们还创建了与核电集团的交流对话、季度的形势分析、典型问题集中分析反馈、现场监督问题月度直报等新的机制,使问题能够及时反馈、经验快速共享、监管效率有效提升。我们从严审评许可监督,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对弄虚作假“零容忍”,确保了监管的刚性和力度。特别是:我国核电运行多年以来保持了良好安全业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求自己监管队伍的同志保持清醒头脑,另一方面要求全行业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特别是要严防自满情绪。我们持续推动能力提升,这几年我们建成国家核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验证分析能力大幅提升,我们还构建了严密的辐射监测网络,另外我们主动信息公开,丰富宣传内容。现在大家到我们生态环境部的网站上,国家核安全局的专栏里面,就可以看到我们主要的核电厂运行安全指标数据和我们监管工作的信息。

  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要求,我们不断强化队伍,提升专业能力,为核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应该说,在我国良好的核安全业绩里,也包含着我们监管队伍的付出和贡献。

  我们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同时也积极分享我们监管工作理念和良好实践,搭建起核安全国际合作的“友谊桥”。这里面包括我们的监管工作,我们作为监管机构,本身也接受着国际同行的评议。另外我们加入了很多核安全方面的国际公约,认真地完成履约,这个过程中向世界展示我们的实践和担当。我们与各国开展双、多边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联合研究,主动引领全球核安全治理进程。

  朋友们,现在,我国已经是“核大国”,正在努力成为“核强国”。当前既是爬坡过坎、压力叠加的关键期,也是赶超跨越、塑造优势的机遇期。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对核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动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加快建设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监管体系,以高水平核安全保障核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守牢美丽中国建设核安全防线,以我们的“时时放心不下”,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今年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0周年。在上周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主场活动的仪式上,我们启动了2025年媒体核电行活动。在此,诚邀媒体朋友们积极参与,用你们的专业视角和生动笔触,共同讲好核安全故事,共同营造守护核安全的良好氛围。

  总台央视记者:刚才司长介绍我国核电规模已成为世界第一,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国核电站整体建设运行核安全状况以及我们核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管的具体情况,谢谢!

  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已颁发运行许可证的核电机组58台,颁发建造许可证的核电机组31台,核准待建机组13台,机组总数达102台,装机容量为1.13亿千瓦,规模居于全球第一。我国核电事业起步相对较晚,较好的吸收了国际上的实践经验,核电机组设计相对先进成熟可靠,具备后发优势。目前我国新建机组均采用三代及以上核电技术,AP1000、EPR、华龙一号、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等新型核电机组设计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国核电核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对核电厂选址、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退役等全链条实施质量控制和有效管理。

  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核电机组已安全运行600多堆年,一直保持良好安全业绩。根据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最新的全球核电机组业绩指标数据统计,我国大陆地区核电机组指标82.18%达到优秀值(前1/10),84.79%达到先进值(前1/4),92.07%达到中值(前1/2),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水平。在建机组建造质量整体受控。

  良好的安全业绩离不开有效的监管,40余年来,国家核安全局作为独立实施核安全监管的部门,恪守“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秉持“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的监管理念,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既符合国情又接轨国际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了核电厂的运行安全和建造质量。

  一是建立最高最严的核安全法规标准。坚持从高从严的原则,注重接轨国际,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结合我国实际,建立了完善的核动力厂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做到从源头抓起,从严要求,坚持成熟设计、纵深防御,考虑各种因素、各种风险,设置多种安全屏障,强化有效开展核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是实施严格有效的核安全监管制度。我国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核安全监管制度,独立有效的开展许可审评、监督执法、监测应急、经验反馈等监管活动,其中对核电厂实行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分阶段的核安全许可制度和严格的核安全技术审查,对反应堆操纵员、核级焊工、无损检验等特殊工作人员实施严控的资质管理,体现了全过程、全范围的特点。将核电厂核安全重要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严格的全天候驻厂监督,不断强化各类例行,非例行核安全检查制度,其中对于关键环节设置控制点,检查不达标准绝不放行。近年来,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我部还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全国范围的核安全检查和专项行动,核安全容不得一粒沙子,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零容忍”,动真碰硬惩处违法行为,并通过典型案例行业通报、重大问题向集团反馈等方式强化震慑警示。积极推动核安全文化培育工作,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等文件,建立企业建设、行业评估、部门监督的核安全文化培育机制,切实增强全行业的核安全意识和素养,克服自满情绪。

  三是推行及时有效的核电厂经验反馈。“吃一堑、长一智”是我们老祖宗的智慧,在核行业更是如此,经验反馈是核行业深入总结实施的良好制度。我国已形成了覆盖全国核电厂的经验反馈体系,建成全国统一的经验反馈平台,建立各方参与的国家层面的经验集中分析等机制,持续加大对核电厂共性问题和龙8官网重要问题的识别、报告和分析力度,及时发布监管要求和信息通报,推动核电厂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四是加强核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国家核安全局以打造“独立、专业、严慎、高效”的监管机构为目标,坚决扛起核安全监管的使命和责任。持续培育监管人员“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保持战战栗栗,日谨一日的勤勉态度,不断完善核安全监管知识管理和人员培训体系,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强化独立校核计算、试验验证等手段,提升监管机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

  在刚刚举行的国新办“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华东监督站现场监督员杨义平讲述了核电厂“看门人”“守夜人”如何守护核安全的故事,就是我们核安全监管工作的线个法定节假日,都有我们核安全监管者守卫在核电现场,守护着核安全,用我们监管者的不放心,换来大家的放心,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着核电规模的持续扩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是否能够满足我们目前的监管需要,谢谢。

  安全重如山,有安才有全。核安全监管队伍始终秉持如履薄冰的态度,发扬严慎细实的作风,审慎开展安全监管,不断强化队伍的建设。

  我们始终把政治引领放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关于核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同时严守廉洁底线,让法规纪律成为行动的准绳。

  我国专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成立于1984年,从上个世纪80年代对标国际起步,进入到新时代以后实现跨越提升,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模式。我们给大家发放的材料里面,有我们的一个组织机构图,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第10页。这个材料的第10页里面简单介绍了一下我们的组织机构,包括我们机关的三个司,就是今天参加发布会的三个司,三个司主要是统筹协调和行政审批。我们还有6个监督站,他们在一线负责监督工作,开展现场的工作,很多现场都是他们常驻在那里。另外我们还有多个专业的支持机构,他们负责开展专业的技术审查。对于重大的技术问题,我们还有专门的核安全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审议。省市县的生态环境部门也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开展辐射安全的分级管理。这样的模式不断完善,实现了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监管职能的统一,也在这个过程中培养了一支有战斗力的审评监督队伍,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筑牢监管防线。

  适应核事业的发展,我们监管队伍的规模也在持续扩大。2022年中央编办批准我们六个监督站增加了102个编制,一线的监督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目前我们机关三个司有77个编制,6个监督站有433个编制,我们部直属的核安全中心也有500多个专业的技术人员。

  在加强监管队伍力量建设的同时,我们也注重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包括利用“智慧工地”“智慧车间”这样的管理系统和数据平台,研究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的手段,通过科技赋能安全监管。

  我们构建了科学的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加强人员培训。我们每年有上百期的专业培训,有3000多人次参加。另外我们还组织了辐射监测专业领域的“大比武”,开展专业人才的技能竞赛,以赛促学。另外我们积极打造学习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经验管理机制,严格岗位考核,培养“行家里手”,着力打造堪当大任的监管队伍。

  安全安全,一人守安,众人得全。40多年以来,我们一批一批的监管人员,特别是一线监督人员,克服任务重、离家远等困难,加班加点,辛勤奉献,以“包打听”“跑断腿”“婆婆嘴”的态度守护核安全,努力做好无愧的“守夜人”。

  面对核电规模化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将不断强化技术硬支撑和队伍软实力,夯实人才基础,坚决完成“保障上百台机组近百年安全运行”和“确保核电建设规模化高峰期建造质量”的历史使命。

  同时,我们也在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监管的力量,更好的适应我国核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请问在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安全,有哪些案例可以分享,谢谢!

  感谢您对放射性废物的关注。正常运行的时候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放射性废物,按照形态可以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废物,其中气体和液体废物都要经过处理,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以后才可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要按照放射性水平分类处理、处置。目前我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90%以上都是低水平放射性废物。

  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一直坚持以安全为目标、以处置为核心的理念,实行放射性废物最小化政策。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完善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制度:

  一是气体和液体要严格执行放射性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要实现最终处置,确保永久安全。

  二是建立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的许可管理制度,确保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营运单位能够按照法规标准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

  在严格的监管下,现在每台百万千瓦机组每年产生不超过50立方米的低放固体废物,这些低放废物要在核电现场贮存一段时间后,送往核电废物的集中处置场永久处置。2022年以前,由于缺少专门的核电废物处置场,我国核电厂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只能在厂内暂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这个问题目前已经得到解决。2021年4月,我部向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龙和处置场颁发了建造许可证,2022年7月龙和处置场建成并取得了我部颁发的运行许可证。这座处置场规划容量达到百万立方米,可以满足我国上百台核电机组运行百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需求。

  龙和处置场位于人烟稀少、气候干燥的西北戈壁滩,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半地下单元结构,在放射性废物容器码放以后要填充水泥砂浆,上面用混凝土浇筑顶板,顶板上还要再覆盖几米厚的覆盖层。应当说这些工程屏障足以保证废物与人类生活环境的长期隔离,核电厂产生的低放废物在“石棺”里沉睡三五百年后就可以逐渐衰减到对人类和环境无害的水平。目前龙和处置场正在陆续接收来自核电厂的低放废物,通过我们持续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处置场周围的环境状况与接收废物前没有明显的差别。

  以上说的是低放废物,下面再说说高放废物。核电站运行产生的绝大部分高水平放射性物质都在乏燃料里,就是在核电站堆芯里“烧完”的核燃料。乏燃料从反应堆的堆芯卸出以后,首先会在乏燃料水池中冷却数年,再送往专门的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进行长期贮存。我国实施闭式的核燃料循环政策,这些乏燃料还不是废物,它还要经过后处理,提取有用的核材料之后,剩余的高放废物才会进行深地质永久性处置。我国核电站总体运行的年限不长,平均年龄还不到10岁,每个机组都配套建设了乏燃料水池,部分核电基地也已建成多个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可以满足我国核电站产生的乏燃料的贮存需要。我国正在开展商用后处理厂的论证,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研究也已进入地下实验室的建设阶段。高放废物从产生到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都有极其严格的安全要求,生态环境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直到未来处置设施关闭后还要进行安全监护,确保高放废物的长期安全性,绝不增加子孙后代的负担。

  央视网记者:我们都知道近期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请问在极端自然灾害频发的背景下,我国核电站如何保障安全,谢谢。

  侯英东: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核电厂是抗震设防要求极高的工程项目,在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和运行过程中都要充分考虑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并配置相应的防护和管理措施。

  在选址阶段,要针对包括地震在内的极端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罕见气象事件等进行详细的评估和充分的论证。比如对于地震,要组织开展厂址勘探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基于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和岩土工程数据,按照最高安全标准,采用两种方法(确定论与概率论)综合确定抗震设计基准等,严格选择优良厂址。

  在设计阶段,根据法规标准的要求,核电厂与核安全有关的设备和构筑物不仅要能够抵御相应等级的地震,还要具有一定的安全裕度。例如我国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采用华龙一号堆型,其抗震设计设防水平是0.3个重力加速度,远高于其厂址区基本烈度0.1个重力加速度。此外,核电厂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要求极高,必须对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海啸在内的各类水文灾害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核电厂暴雨灾害防护设计基准是超过万年一遇的“可能最大降水”,河流洪水灾害防护设计基准是超过万年一遇“可能最大洪水”等,远远不是“千年等一回”。

  为确保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我国核电厂均配备了地震监测系统,可用于提供报警,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程,根据相关报警信号保守地采用反应堆降功率或停堆、核查机组状态、启动应急响应等措施。

  目前我国核电厂厂址均远离发震构造,附近不存在能动断层,地震危害性较低,并充分考虑了暴雨、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可以说,核电厂在面对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方面,安全是有保证的,谢谢。

  科技日报记者:刚才司长提到了“辐射环境监测”,请问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是如何开展的?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如何?有何影响?谢谢

  提起辐射,有点神秘,因为看不见、摸不着,所以辐射只能通过专业仪器设备进行监测。辐射环境监测是我们核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耳目”和“哨兵”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建设,我们国家已形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重点周边辐射监督性监测网络。目前,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网已经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辐射环境监测网。

  我这里有一个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点位示意图,这个在发给大家的手册里也有。目前,我国国家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立了1835个监测点,覆盖了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边境口岸、周边以及其他重要边境地区。此外,各省(区市)还建设了点位更多的省控网。我们在核电厂等重要建立了监督性监测系统。这是某个周围监测点位示意图,这个示意图在发给大家的手册里也有。从这个示意图大家可以看到,以为中心,围绕着周围5公里、10公里、15公里这个范围,包括15公里之外的范围,在周围16个方位分布了一百多个监测点位。这些点位里有的是自动监测站,有的是空气、水、土壤等环境采样点。从监测数据看,多年来我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我们通过《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还有部网站公布有关辐射监测结果,也欢迎大家查询。

  提到辐射,很多人担心影响健康。其实辐射无处不在,在我们生活里面,有来自太空的宇宙射线分布在我们的每个角落,在日常环境中的土壤、空气、食物和水都有一定的辐射,所以就辐射来说,“你见与不见,它就在那里”。

  可以说,我们人类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起源、进化直到现在。甚至说由于我们的身体里有一些放射性核素,比如钾40等放射性元素,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小的“放射源”。今天各位记者朋友坐在这里,就是你辐射我,我辐射你。

  但是大家不要害怕,不要担心。说什么东西有没有害,都有个“量”的概念,也就是说不能抛开剂量谈毒性。就辐射来说,一个人一年受到100毫希沃特以下的辐射,在医学上是观察不到对健康的损害。这个希沃特是辐射剂量的单位。毫就是毫米的毫,是千分之一,10的负3次方。

  100毫希沃特有多大呢?刚才说我们日常生活中接受很多天然辐射,一年累积下来3个毫希沃特左右。其他生活场景也会增加一些辐射,比如:坐飞机从北京到上海,受到的辐射大约0.004毫希沃特。到医院体检,做一次胸部X光检查,可能增加大约0.05毫希沃特。但这些距离影响健康的量都还很远。当然,我们也不要去接受没必要的辐射。

  对于核能开发等活动,我们国家标准有严格的要求。对于普通公众,人为活动导致的年有效剂量不超过1个毫希沃特,这比天然照射的水平还要低。

  在环境影响方面,多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一直保持良好,与上世纪80年代天然环境辐射本底调查相比,我国周围辐射环境没有明显变化。

  另外,现在信息来源很复杂。比如去年,网上流传“某某城市辐射值超过100威胁健康”。这里的辐射值100,是环境监测中用的单位“纳戈瑞”,戈瑞是一个单位,纳是纳米的纳,是十的负9次方,是十亿分之一。简单来说,“纳戈瑞”只相当于我们刚才说的“毫希沃特”的百万分之一。

  所以,科学理性是守护健康的盾牌,如果大家对辐射环境相关问题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机构,比如我们部网站有局长信箱,大家有疑问可以发邮件,我们各省生态环境部门也都有专业的辐射环境管理机构。

  网上有人拿着手持式仪器到海边测辐射的视频。这种检测不能测量水中放射性的含量。用专业一点的术语讲,这些手持仪器测量的是周围环境的辐射吸收剂量率,测到的辐射主要来自宇宙射线和周围的岩石土壤。要测量水中的放射性,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实验室,进行一系列富集、分离、纯化等处理,再利用精密、专业的分析仪器进行测量分析,往往需要几天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大家看到这些情况需要咨询的时候也可以跟我们联系,我们也愿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人造太阳”聚变研究进展可喜,EAST、HL-3都宣布超亿度,民营资本看好并不断投入,带动高温超导等不少产业的快速发展。当前对聚变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哪些要求,后续有哪些考虑,谢谢。

  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一直密切跟踪聚变科研的动态,并且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在现有的辐射安全监管框架下,结合聚变实验装置的具体情况实施监管。早在2016年,我部针对当时的小型托卡马克装置,印发了关于磁约束聚变实验装置的管理文件,明确了相应的管理要求。

  当前我国聚变研究进入快速发展期,已经建成若干座聚变实验装置,个别装置计划开展氘氚试验、氢硼聚变等研究,聚变能应用的工程化研究也稳步推进。尽管聚变与现有的裂变反应堆相比,原理不同,不会产生长寿命的高放废物,环境相对友好,但还是存在辐射安全风险。我部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为宗旨,接轨国际聚变监管的前沿动态,正在开展聚变监管法规标准体系的研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监管制度,保障聚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科学监管,明确不套用目前对裂变堆的监管要求,建立适应聚变装置特性的监管框架。当前的聚变装置以科研为主,技术路线多样,工作介质各异,辐射安全风险不尽相同。我们按照“前瞻性、科学性、一致性、国际性”原则,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和专家论证,在2016年文件的基础上,今年4月份我们印发了《关于聚变装置辐射安全管理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更新了对聚变装置的监管要求。

  二是规范监督管理,减少监管的不确定性。上述监管通知的范围包容现有的各种技术路线,也纳入当前可预期的磁约束聚变试验装置、惯性约束聚变装置以及新型的磁约束聚变装置。同时为了推动国内聚变技术的发展和科技创新,对于聚变能的工程应用装置也做了原则性的规范。

  三是以风险为指引,科学分析评估各类装置的辐射安全风险,确认装置的类别,分级分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审查。目前我部已经向中核集团西南物理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院等11家单位颁发了聚变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一是扎实推进聚变法规标准体系的制定,密切跟踪国际聚变发展形势,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以科学严密的制度筑牢聚变事业安全发展的根基。

  二是持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吸纳有聚变专业背景的人才,建立聚变专家咨询库,以严慎细实的作风锻造聚变风险防控的坚实屏障。

  三是持续强化核安全文化培育,推动核安全文化融入聚变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以深植人心的核安全文化守护我们的“人造太阳”。

  海报新闻记者:我国已经是世界核电大国,您能否介绍一下我国在核安全监管国际交往方面的情况,谢谢。

  我国的核安全工作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伴相生龙8官网。在“两弹一艇”研制和核工业体系建设奠定的人才和技术基础上,我国1984年成立了专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之初,做了两个关键的选择:一是参照国际主要核电国家的实践,建立了机关、一线派出监督机构、专业技术支持队伍“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我们目前的工作模式,不是独创,而是国际成熟做法;二是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标准体系,构建我国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核安全无国界,国际社会对核安全非常重视,包括通过国际公约加强安全措施。我国在核安全领域秉持开放的态度,已经加入了国际所有核安全有关的公约,比如1996年加入《核安全公约》,2006年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至今已分别完成9次和6次履约。在履约过程中,我们不断学习国际经验做法,也向国际核安全贡献中国智慧。国际同行高度肯定中国取得的成绩,认为中国“积极履行了公约义务,实现和维持了高水平的核与辐射安全”。例如:2023年,上一次《核安全公约》缔约方审议会上,创新开发首堆监管方法实施审查、在国际上积极分享相关知识和经验被评为国际良好实践;另有8项工作被评为国际良好业绩。今年3月,《联合公约》审议会议上,我们又有4项工作被评为国际良好实践,6项工作被评为国际良好业绩。

  作为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成员国,我们主动邀请机构对我国开展核安全监管综合评估。2016年跟踪评估活动中,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团认为:我国核安全状况保持良好,肯定我部“是一个有效和可靠的核安全监管机构”。

  我国政府已经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今年6-7月再来开展新一轮综合评估,届时我们也将召开新闻发布会,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予以关注。

  我们还强化与主要核能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的紧密合作,与22个国家签订了核安全合作协议。我们与国际同行积极分享AP1000、EPR、华龙一号、玲龙一号等全球首台核电机组安全监管经验,为相应国家提供有益借鉴。

  比如法国,是世界核电大国,核电机组数量长期位居世界第二,我国的大亚湾核电站就是引进法国技术,法国的核电发展和核安全监管曾是我们长期学习的目标。2023年11月,时任法国核安全局多罗祖克局长来访,在参观我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后,与董保同副部长交流时,多罗祖克先生感慨地表示:“我是带着崇敬的心情与中国同行进行交流”。这话当然有礼貌客气的成份,但总体上说,我国的核安全监管已得到国际同行的充分肯定与认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扩大开放合作,推动建立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深入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双边合作、区域合作,继续为全球核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

  经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能否介绍一下出台文件的背景,以及在未来工作中将发挥哪些作用?

  裴晓菲:谢谢您的提问。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测算,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已经成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的重要环节,这些机构一旦弄虚作假、故意“放水”,将会导致超标车辆上路行驶,造成环境污染。

  近年来,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手段弄虚作假,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改善。去年9月起,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为了细化处罚依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了《意见》,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包括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重复实施违法行为、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 辆以上车辆、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社会影响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等5类情形。对于符合上述情节严重情节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紧盯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乱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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